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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名称东北特色(老奉天的水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时间:2024-08-15 09:30:14

  奉天的张作霖时期水会旧址,位于和平区延边街,是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之一。

  该建筑为上下二层,米黄色墙身,有雨搭,正门有两根圆柱从地面直抵屋顶,屋内举架很高,属典型的民国时期建筑。

“水会”这个词说给路人听,有人猜是卖水的协会,有人猜是收水费的地方。提起水会,也许有人会想,应该是个跟水有关的行会吧,就像商会、农会一样。其实不然,水会与水有关只因为它利用的是水。以上都是不对的,沈阳的水会,是沈阳历史上最早的消防组织,名为水会,则取水能灭火之意。水会相当于今天的消防队,只不过是停留在民间的一种类似自发的协会组织,不是官办的,仅此而已。

  所谓民国时期主要是张作霖主政时期,大致应该在清末民初。水会一般由大户商家牵头,串联附近的中小商户共同协商成立,选出会首,制定防火公约,各商户按铺面大小分等级出筹备经费,每月还须按等级交纳一定数目的会费。

  说起来,沈阳的水会还是沈阳历史上最早的消防组织,早在清末就已成立并设有多个分会。如今保留下来的这座建筑,大约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提起水会,也许有人会想,应该是个跟水有关的行会吧,就像商会、农会一样。其实不然,水会与水有关只因为它利用的是水。沈阳的水会,是沈阳历史上最早的消防组织,名为水会,则取水能灭火之意。

沈阳水会成立于清同治年间

  作为东三省政治、经济中心的奉天(沈阳)随着商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治元年 (1862年) 在钟楼东北方的长安寺内成立了“公议会”组织,光绪元年 (1875年)公议会按城关十六道大街(城内有中街大街、钟楼东大街、钟楼南大街、钟楼北大街、鼓楼西大街、鼓楼南大街、鼓楼北大街、大西门里大街;城外有大东关大街、大西关大街、大南关大街、大北关大街、小东关大街、小西关大街、小南关大街、”惫卮蠼)设立分会,因兼顾消防,分会又称为“水会”。在设立之初,水会是公议会(商会前身)的附属,直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随着消防任务的日渐繁重才独立出来。

  除了灭火还要维持商业秩序

  最初的水会作为公议会的分会,其职责除从事消防外,平时为公议会(于光绪二十八年更名为商务会)做传达、通讯工作,遇事或在大街上敲锣公告,或走街串户向商号发口头通知。水会的水队,被派出上门收取册费、电灯费,钉商牌,查询飞帖。对于市面上发生扰乱治安、违反行规的事情也出面进行干预,起到警备作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大、小东关,在天齐庙会期间,为确保治安,奉邀派队兵携水龙、水箱,从3月25日起连续7天在天齐庙门左右坐阵弹压。情况即便到了1926年,奉天的吉顺丝房百货商场开业,请公余俱乐部唱戏三昼夜,为安全起见,专门请六名消防员到号帮助维持秩序。事后,特意致函言谢,并送上大洋票六十元 “聊作茗资”,并一再声明“区区不腆,伏乞哂收勿却”。1927年12月,因皇姑屯车站商民众多又地处城乡结合部,为保商防盗,奉天商会皇姑屯分会直接派消防队持枪协助警察在夜间巡逻。

  灭火装备不断发展

  水会成立之初,省城全城16道街共有水龙11台。水龙就是最早的消防车,木制,由人力拉动。水龙中间有个压水装置,在救火时,两边的人不停地按压上面的木杠杆(俗称 “龙杠”),水就会从龙头嘴中喷射而出,扑灭火焰。至1924年,旧式救火水龙被新式腕力机水龙替代,这种水龙直接装设在汽车上使用,每台时值金票750元。由于全市水龙车当时仅有两辆,而省垣城厢内外人烟日见稠密,加之夏秋两季风高物燥,消防一事更显得十分紧要。由于当时添、换消防器械的费用按惯例是由商户摊募的,但连年来摊购奉海路股又正值整顿金融造成钱法毛荒,各商户都感到力不从心,于是商会决定演戏筹款,并成功游说奉天省公署捐助大洋三千元用以购买新式消防机械。同时为保险起见总商会与奉天市政公所协商借用洒水车,双方约定,当遇到火警消防用水龙车不敷应用时,电话通知市政公所洒水车前来支援。而现在未见其车先闻其声破空而至的消防警笛声则始于1925年,因为当时的消防车速度已很惊人了,加之出警自然是十万火急,从安全角度考虑在消防车上特别加设了铜制警钟。为此奉天总商会特意致函奉天省公署,“请饬各署警士,遇有火警听到钟声时,即指挥车马行人迅速躲避,以免危险。”至此时,原始的破拆用铁勾和挑灯用木棍等都有所改进,笨重的木桶、水箱换成了洋铁桶,而且用上了龙带和电梯。更值得欣慰的是,由于出任务时经常遇到有人受伤,1925年5月22日,商会决定添派医兵携带常用药随队出警以便应急治疗,药品由盛京施医院协助配置。

  会勇服装有特殊标记

  水会成立之初,水会会勇身着“勇”字号坎,青衣白字。至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 六月,因感到旧式青布白字制服“遇事不够壮观”,而消防队兵也对其鄙视以致时起冲突,经奉天商务总会请示奉天劝业道,决定仿照军服式样制备新的服装,并设计出红地黑字的肩章,因职别不同上书“商务水会,临事稽查”或“某号商务,某某水会”字样。服装分两季,夏间黄衣,冬季青衣。为与巡警服装分清,又规定,水会会勇夏季着黄衣不用青章,冬季穿青衣者勿用黄章,以免混淆。1924年,商会水会改组为消防队,将服装重新改定为正灰色,并在后背披肩上绣上二道白色以示区别。帽子仍为大檐帽式样,帽檐上方写有“奉天总商会消防队”字样。然而,发展至此,这样的制服除了“以壮观瞻”外,并未有功能性的改进,于水火之中仍不能起到保护人的作用。

  水会有严格的纪律

  水会会勇每日与商民打交道,个人素质参差不齐,难免有吃拿卡要的无赖,不过,大多数仍然是在纪律约束之下的勇士。十六街会勇的年龄在19至42岁之间,小的分会配备有10人左右,大的分会为20人上下。全城十六街共有“水龙”十一台,每台“水龙”配“会勇”十人。在奉天总商会消防队规章里规定,队员除遵照轮流休息章程外,无论节假概不放假,夜间分班值宿。队员不得私自外出。请假外出以三小时为限,不得在外逗留。队员于救火时受伤视伤之轻重分别奖恤以示鼓励。除违犯刑章送交法庭裁判外,如有:关于职守上发生过失或怠慢者、于纪律上发生扰乱为非情事者、于规章或命令上轻视或违背者,予以申斥、罚金、开除处分。在民国15年,就有一个叫郭义的队兵,因为谩骂长官、搅闹会”教养工厂习艺6个月。

  1924年改名消防队

  在光绪二十八年 (1902年)时,随着商业的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水会成为独立的组织专司消防,同时在沈城十六街设有分会。民国年间,商会先将水会的16个分会并为6个分会(在城内设东部、西部两个分会,东、南、西、北四关各设一个分会。),后于1924年7月开始将其改组为消防队。1924年7月24日上午8时,奉天总商会要求“所有各街水会届时一律齐集,听候点验”,将水会各分会会勇集中到总商会院内挑选消防员。 1924年8月1日,奉天总商会消防队正式成立。消防队设正队长1人,副队长1人,选定队勇40名(其中什长4名,医兵2名,队兵34名)。派议事李福堂(李玉麟,福顺堂药店经理)为消防队监督,并请奉天省会警察厅消防队穆文德队长为名誉指挥官,帮助商会消防队进行操练。消防队勤奋练习,认真整顿。据说,“不出两月间,队兵皆练习娴熟,踊跃争先。”1925年9月11日,奉天商会消防队还会同警察厅消防队于小河沿体育场进行了关于扑救火灾的联合演习。每遇火警,奉天商会消防队与警察厅消防队同时飞至,迅速扑救,在商民之中赢得了很好的口碑,被救助的店户纷纷送来酬金、白面作为酬谢。

  至“九.一八”后,随着沈阳城的沦陷,商会消防队取消。

  水会是民办的消防队

  水会为沈城最早的消防组织,是随着商业的日渐稠密应运而生的,是完全的民办组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彭谷荪在他所著的《沈城商会太湖石记》里说:“凡奉省商业罔不经营抵制,于内体则团结,于外界则保存,期以启发民智,振兴实业为旨”。也正是因循商会这一团结而求存的宗旨,水会虽是为商所设,以商户的需要为重,但是“灾之莅止不分商民,故营救之时亦同样罔辩亲疏”,消防队一遇火警立即出发,并不问是商是民。1924年8月22日,在商会消防队改组之初,春天总商会更是正式致函奉天全省警察厅,“敝会水会改为消防队,业将成立日分别呈报函知在案。惟此项消防队原为消灾防患而设,嗣后遇有火警贵厅务必告知,…随时电告以便派队救援…”。

  沈城的官办消防始于1905年奉天巡警总局的消防科,1907年7月消防科撤销,于钟楼南街西灰市胡同设直属消防队。

水会旧址为上世纪20年代民间消防组织,现保存较好

水会旧址的后院里还有一处古建筑,在外面就可看见其红柱灰瓦,旧址的东边隔路有一处红砖老建筑,二层,不知其原来是做什么用的(见图),旧址处在繁华的西塔地区,往北正前方200米就是奉天纺纱厂旧址。

附:致奉天总商会消防队感谢信两则

  迳启者:敝处日昨偶因失慎药库爆发致遭火警,幸承贵会饬消防队前来群力扑救,逾时息灭并未延烧他处,感激之私莫可言状。兹备白面拾袋遣差送上,区区不腆藉达微悃聊以慰劳,务希哂收是荷。专此布臆兼致谢忱并颂公绥,余维谅照不宣。(奉天全省警务处 民国14年6月6日)

  一月二十六日晨,敝院浆洗室一时失慎,致将所烤之药棉、白衣等物被炉燃烧,满室烟火,人无措手,危险情形间不容发。幸得贵队与警察厅消防队同时飞至,奋勇灌救,立行扑灭,不至火势猖狂延及邻楼。此虽敝院之幸,亦诚贵防员之功也。(盛京施医院 民国15年1月)

水会这个民办的消防队到了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随着沈阳城的沦陷水会也不得不取消。关于水会的文字记载到此为止,但是位于今天延边街的这座老建筑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这座建筑当时是日本人的株式会社,门前有站岗的日本士兵,这里是个大烟馆。可是当时最高级的烟馆了,是有钱人去潇洒的地方。

  一座建筑的命运和用途,是造福于人还是危害于人,完全取决于人们用怎样的想法来对待。民国时期奉天共有水会16处,至今仅存此一处。1927年12月奉天林业银行使用此房。日伪时期为北市区警察局。1947年改为沈阳林业银行。解放后为纸张联营公司使用。20世纪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后改为酒吧餐馆使用至今。2004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这座老建筑又结束了这一段的历史,曾经在它面前来来往往地经过,但是那些往事都已经成为岁月的回忆,留在所有沈阳人的脑海中。